河北省曹先生訴滄州市公安局新華分局要求履行法定職責一案開庭公告時間:2021年8月3日09:00地點:河北省滄州市新華區人民法院第四審判庭原
時間:2021年8月3日09:00
地點:河北省滄州市新華區人民法院第四審判庭
原告:曹先生
被告:滄州市公安局新華分局
辦案事由:要求履行法定職責
辦案律師:趙雪玲律師(王有銀主任團隊律師)
電話:400-1598098 郵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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