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潘先生和律師在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辦案公告時間:2021年5月20日09:30地點: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委托人:潘先生被告:平陽縣自然資源和
時間:2021年5月20日09:30
地點: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委托人:潘先生
被告:平陽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辦案事由:談話
辦案律師:張小華律師(王有銀主任團隊律師)
電話:400-1598098 郵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
拆遷律師 征地律師 征地拆遷補償 版權所有 ?2011 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 備案號:京ICP備1104440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