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遷評估管理制度,房屋拆遷評估價格為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不包含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和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補償費,以及被拆遷房屋室內自行裝修裝飾的補償金額。拆遷估價由具有房地產價格評估資格的估價機構承擔,估價報
房屋拆遷評估價格為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不包含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和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補償費,以及被拆遷房屋室內自行裝修裝飾的補償金額。拆遷估價由具有房地產價格評估資格的估價機構承擔,估價報告必須由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簽字。
市、縣政府或者其授權的部門應當根據當地房地產市場交易價格,至少每年定期公布一次各類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拆遷估價應當參照類似房地產的市場交易價格和市、縣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部門定期公布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結合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狀況進行。拆遷評估價格應當以人民幣為計價的貨幣單位,精確到元。
估價機構應當將分戶的初步估價結果向被拆遷人公示7日,并進行現場說明,聽取有關意見。公示期滿后,估價機構應當向委托人提供委托范圍內被拆遷房屋的整體估價報告和分戶估價報告。委托人應當向被拆遷人轉交分戶估價報告。如果拆遷人或被拆遷人對估價報告有疑問的,可以向估價機構咨詢,估價機構應當向其解釋拆遷估價的依據、原則、程序、方法、參數選取和估價結果產生的過程。
拆遷當事人對估價結果有異議的,自收到估價報告之日起5日內,可以向原估價機構書面申請復核估價,也可以另行委托估價機構評估。為了公正、公平,估價專家委員會成員、估價機構、估價人員應當回避而未回避的,其鑒定意見或者估價結果無效。
內容審核:黎雪雁律師
來源:臨律-城市房屋拆遷評估管理制度,城市房屋拆遷評估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