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怎樣評估價值,一、房屋拆遷怎樣評估價值拆遷房屋價值由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實地查勘后,根據拆遷房屋的實際情況和市場情況,選擇一種或者多種評估方法進行評估。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注冊房地產估價師應當根
拆遷房屋價值由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實地查勘后,根據拆遷房屋的實際情況和市場情況,選擇一種或者多種評估方法進行評估。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
注冊房地產估價師應當根據評估對象和當地房地產市場狀況,對市場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設開發法等評估方法進行適用性分析后,選用其中一種或者多種方法對被征收房屋價值進行評估。
被征收房屋的類似房地產有交易的,應當選用市場法評估;被征收房屋或者其類似房地產有經濟收益的,應當選用收益法評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應當選用假設開發法評估。
拆遷案件中涉及到國家賠償時,程序如何提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之規定,賠償請求人要求國家賠償可以在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為被確認違法后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關于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期間不計算在內。而且,此請求實效適用關于時效中止的規定,即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被拆遷人在遇到行政機關強拆時既可以在針對行政機關強拆行為提起的行政訴訟中一并提出行政賠償的請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也可以首先確認行政機關的行政強拆行為違法,待法院判決確認其違法性后,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要求,由賠償義務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對賠償數額有異議,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實踐中,未經司法程序房屋被強拆和偷拆的情形屢見不鮮,這也是諸多令人震驚的一起起拆遷的血案發生的根源。對于在沒有完成法律規定的程序時候對被拆遷人粗暴違法的強拆,是嚴重侵害被拆遷人合法權益的嚴重違法行為,被拆遷人在房屋未被強拆前,應有相應的保護自己財產權的法律意識,啟動相關法律程序自行救濟或聘請專業律師介入,通過前期的政府信息公開、查處申請以及啟動復議或訴訟程序依法維權,一旦房屋被強拆和偷拆,完全有權運用《國家賠償法》賦予的權力,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房屋拆遷資格證書指房屋拆遷單位具備房屋拆遷資格的法律憑證。
按照建設部《城市房屋拆遷單位管理規定》,設立房屋拆遷單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上級主管部門同意組建的批準文件;
(二)有明確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固定的辦公場所;
(三)有與承擔拆遷業務相適應的自有資金和技術、經濟、財務管理人員。
城市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申請設立房屋拆遷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對審查合格單位頒發《房屋拆遷資格證書》。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如果當事人想要進行拆遷房屋價值,那么當事人可以與拆遷方共同委托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對房屋的價值進行評估。以上便是北京圣運律師小編為您帶來的關于房屋拆遷怎樣評估價值的相關知識,如您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問的可以咨詢北京圣運律師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