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占房拆遷補償,房子被占了是怎么賠的 ,法律分析:有兩個賠償方式,一是可以賠償相應的金額,另一個可以通過產權調換進行賠償。占房子其實并沒有給出統(tǒng)一的標準,到時候會根據占房子的用途、所在城鎮(zhèn)、所在區(qū)域以及房子的具體情況做出賠償。法律依據:《中
法律分析:
有兩個賠償方式,一是可以賠償相應的金額,另一個可以通過產權調換進行賠償。占房子其實并沒有給出統(tǒng)一的標準,到時候會根據占房子的用途、所在城鎮(zhèn)、所在區(qū)域以及房子的具體情況做出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1、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guī)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征收城市郊區(qū)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新菜地開發(fā)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fā)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法律分析:有兩個賠償方式,一是可以賠償相應的金額,另一個可以通過產權調換進行賠償。占房子其實并沒有給出統(tǒng)一的標準,到時候會根據占房子的用途、所在城鎮(zhèn)、所在區(qū)域以及房子的具體情況做出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1、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guī)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征收城市郊區(qū)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新菜地開發(fā)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fā)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法律分析:每個地方的拆遷補償標準不同,可以查看拆遷公告的具體規(guī)定,也可向當地土地部門咨詢,一般根據房屋的位置等因素綜合確定如何補償。例如濟南市對于未出租住宅房屋拆遷貨幣補償金額的確定:拆除未出租的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其貨幣補償金額的計算公式為:住宅房屋貨幣補償金額=住宅房屋區(qū)位價值+住宅房屋重置成新價值。住宅房屋區(qū)位價值=住宅房屋區(qū)位單價×房屋建筑面積。住宅房屋重置成新價值=住宅房屋重置單價×房屋成新率×房屋建筑面積。被拆除住宅房屋區(qū)位單價、重置單價,由市開發(fā)拆遷辦組織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執(zhí)行;被拆除住宅房屋成新率評定標準由市開發(fā)拆遷辦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執(zhí)行。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yè)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法律分析:房子被別人侵占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起訴:1、撰寫起訴狀,收集對方侵占房屋的證據;2、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提交起訴狀及其副本;3、法院受理后,符合起訴條件會立案;4、按照規(guī)定舉證期限提供證據;5、按照通知的開庭時間、地點,參加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房子被別人占的處理措施如下:1、首先可以非法占有人協商,要求非法占有人進行搬遷;2、其次如果協商未果,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非法占有人返還原物并賠償損失;3、如勝訴后占有人拒不執(zhí)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房子被別人侵占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起訴:1、撰寫起訴狀,收集對方侵占房屋的證據;2、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提交起訴狀及其副本;3、法院受理后,符合起訴條件會立案;4、按照規(guī)定舉證期限提供證據;5、按照通知的開庭時間、地點,參加訴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zhí)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zhí)行。法律規(guī)定由人民法院執(zhí)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zhí)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zhí)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zhí)行。第二百三十三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zhí)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zhí)行的,申請執(zhí)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zhí)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zhí)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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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孫睿
內容審核:張小華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