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拆遷補償款,房屋被征收十多年還未拿到補償款,還能起訴嗎,遼寧省沈陽市的張先生,他的房子在2008年的時候就已經被征收方強制拆除了,直到2020年拆遷補償款依然沒有拿到手。那么就有讀者會問了,事情都過去十多年了,還能起訴嗎?起訴期早就超了
遼寧省沈陽市的張先生,他的房子在2008年的時候就已經被征收方強制拆除了,直到2020年拆遷補償款依然沒有拿到手。那么就有讀者會問了,事情都過去十多年了,還能起訴嗎?起訴期早就超了吧,拆遷款還能要回來嗎?即明律師在這里可以肯定地告訴大家:能,再過二十年補償款依然可以索要。
行政起訴期限一般為六個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在接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法規對行政機關履行職責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六十六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照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對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提起訴訟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履行法定職責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上述法律條款規定了行政機關依申請履行法定職責的案件起訴期限的計算方式。簡單來說,我們在征收過程中對拆遷拆政策、拆遷補償款等事情不滿意,需要在六個月之內提出。
征地拆遷后未獲補償,當事人提起訴訟的,不受起訴期限影響
但在文章開頭所說的張先生,他的情況是不同的,沈陽征收方承擔的是向張先生給付征收補償安置利益,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征收方應主動依職權履行其責任。如果征收方沒有依法履行該義務,張先生隨時可以提起行政給付之訴,也可以要求確認其不履行征收補償職責的違法。
對于行政機關履行征收補償職責的期限認定,一般認為是其補償職責實際履行完畢之時。張先生在土地、房屋被征收后尚未獲得補償,相關行政機關未履行征收補償職責的狀態一直持續,因此張先生以請求行政機關履行補償職責為由提起行政訴訟,并未超過法定期限。
法律分析:土地被征收未補償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出具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出具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法律主觀:土地征收、房屋拆遷,應當由當地的征收管理部門公告補償標準以及補償方式。 房屋拆遷補償包括:房屋補償與宅基地補償。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有營業執照的門面房,個體戶,經營用房應當按照商業用房性質補償。 商業用房補償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補償停產停業損失、裝修費用、拆遷過渡費、安置等,應積極爭取。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話,需要經過省級以上部門批準. 土地征收補償一般包括:地上附著物補償以及土地補償。 如果補償額過低或者補償不合理,建議聘請專業律師通過要求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談判、與央視等知名有影響力的媒體合作曝光等多種方式來維權。
法律客觀:《行政訴訟法》第五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出具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告知對方當事人?!缎姓V訟法》第四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遼寧省沈陽市的張先生,他的房子在2008年的時候就已經被征收方強制拆除了,直到2020年拆遷補償款依然沒有拿到手。那么就有讀者會問了,事情都過去十多年了,還能起訴嗎?起訴期早就超了吧,拆遷款還能要回來嗎?即明律師在這里可以肯定地告訴大家:能,再過二十年補償款依然可以索要。
行政起訴期限一般為六個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在接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法規對行政機關履行職責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六十六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照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對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提起訴訟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履行法定職責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上述法律條款規定了行政機關依申請履行法定職責的案件起訴期限的計算方式。簡單來說,我們在征收過程中對拆遷拆政策、拆遷補償款等事情不滿意,需要在六個月之內提出。
征地拆遷后未獲補償,當事人提起訴訟的,不受起訴期限影響
但在文章開頭所說的張先生,他的情況是不同的,沈陽征收方承擔的是向張先生給付征收補償安置利益,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征收方應主動依職權履行其責任。如果征收方沒有依法履行該義務,張先生隨時可以提起行政給付之訴,也可以要求確認其不履行征收補償職責的違法。
對于行政機關履行征收補償職責的期限認定,一般認為是其補償職責實際履行完畢之時。張先生在土地、房屋被征收后尚未獲得補償,相關行政機關未履行征收補償職責的狀態一直持續,因此張先生以請求行政機關履行補償職責為由提起行政訴訟,并未超過法定期限。
一、拆遷補償款多年未拿到,可以要求補償利息嗎
一般是沒有利息的,除非協議上有規定利息。如果對補償協議中補償的數額沒有異議,只是一直拿不到協議中寫明的補償款內的話??梢匀菥蛥f議的履行到法院起訴。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所以如果拆遷部門沒有按照協議約定的時間支付補償款,那被拆遷人可以拿著協議到法院去起訴要求履行。
二、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
市場評估價: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并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動。
商品房交易均價:是指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匯總測定并公布。
重置價:是指由估價機構采用估價時點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與估價對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筑物的正常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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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孟藝
內容審核:張小華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