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賣后沒幾天要拆遷補償款歸誰,房子賣了沒過戶現在拆遷能拿補償款嗎,可以,但有可能會被買家起訴。國家實行的是不動產登記制度,規定住房產權權益屬于房產證登記人所有。所以,沒有辦理過戶手續,住房產權還是屬于房產證登記的原房主所有,遇到拆遷,安置
可以,但有可能會被買家起訴。
國家實行的是不動產登記制度,規定住房產權權益屬于房產證登記人所有。
所以,沒有辦理過戶手續,住房產權還是屬于房產證登記的原房主所有,遇到拆遷,安置補償的受益人還是原房主。
《民法典》規定:
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七條【不動產登記簿與不動產權屬證書的關系】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第二百四十條【所有權的定義】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第二百四十一條【所有權人設立他物權】所有權人有權在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人、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
房產證:即《房屋所有權證》,是指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
產權證,一般來說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統一開據的《房地產權證書》。房屋產權證具體又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統一開據的《房地產權證書》。
法律分析:買了房沒過戶,拆遷補償應歸房產證上面的戶主所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法律主觀:1、按照拆遷政策,只有有產權證或 沒有產權證 但有合法的建造手續的房屋在拆遷時才可以獲得拆遷補償; 2、貨幣補償和 拆遷安置房 只能二選一,安置房的面積一般按照被拆遷戶的人口進行確定; 3、拆遷后需要辦理簽訂協議、選房、辦理入住手續等手續。 法條參考: 《常州市市區征地房屋 拆遷補償安置 辦法》 第二十條征地房屋拆遷,房屋用途以土地、房屋權屬登記證書上標明的用途為準;權屬證書上未標明用途的,以權屬檔案中記錄的用途為準;未辦理權屬登記的,以有關主管部門依法批準的建房手續確定的用途為準。房屋面積以權屬證書上載明的建筑面積為準;權屬證書載明的建筑面積與實際面積不一致的,以有關機關依法確認的面積為準。 第二十四條征地房屋拆遷,安置對象為在征地房屋拆遷范圍內擁有合法住宅房屋產權并在該 集體經濟組織 內部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被拆遷人及其家庭成員。 被拆遷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員,可列入安置對象: (一)原有常住戶口的現役義務兵軍人; (二)原有常住戶口的在讀大中專院校學生; (三)原有常住戶口的正在勞教或服刑人員; (四)在征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確定的搬遷期限前出生、婚嫁落戶的人員; (五)按有關政策規定應列入拆遷安置的其他人員。 被拆遷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員,不列入安置對象: (一)租住、借住征地拆遷范圍內房屋的; (二)因入托、入學等原因,戶口報在征地房屋拆遷范圍內的“空掛戶”; (三)按有關政策規定不應列入拆遷安置的其他人員。 第二十五條拆遷住宅房屋實行統一安置的,安置建筑面積為人均不超過40平方米。安置戶型根據安置面積與安置房具體戶型建筑面積最接近的原則確定。
法律客觀:房屋買賣的定義房屋買賣是指將自己名下的房產進行買賣.自己的名下的房產必修具備房屋產權所有證.房屋拆遷補償是針對房屋產權也就是所有權進行的補償。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沒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權人的證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權證),從法律意義上說也就不是拆遷當事人,自然不能得到補償。我國實行的是不動產登記生效制度,房產過戶未經登記,是不發生法律效力的,不能證明你是合法的產權人,補償款會支付給房屋所有權證登記的那個人,就是賣房子的人,買房子是另外的關系,拆遷補償只能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就只能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解決。如果不辦理過戶手續,極有可能會無法拿到拆遷補償,因為從法律角度說,房產證上的名字的人,才是房產所有者,要是拿到拆遷補償,也是人家拿。所以應當及時過戶。
法律分析:1、簽訂合同但沒有過戶的房子拆遷,拆遷款應當屬于原房主,但原房主應當賠償買受人經濟損失。2、因為房屋所有權以登記為準,因此,沒有辦理過戶登記的房屋的所有權人仍應是原房主。這種情況下,原房主就是被拆遷人,因此,房屋拆遷款應當屬于原房主。3、但是,雙方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是有效的,雙方應當履行,原房主有義務協助辦理過戶手續,因未辦理過戶手續,致使房屋買賣合同未得到有效履行,且房屋已被拆遷,買賣合同已無法履行,買受人的合同目的無法得以實現,并因此給買受人造成了經濟損失,所以,原房主應當賠償買受人的經濟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和個人的房屋,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法律分析:房屋的拆遷補償款是給房屋所有人的,如果買受人已經全部交納了購房款的,即使未過戶拆遷款也給買受人。無論是動產買賣或不動產買賣,買受人交易的最終目的就是取得買賣標的物的所有權,而出賣人最主要的義務就是將標的物所有權轉移與買受人。房屋買賣過戶與否,影響到拆遷補償款的歸屬。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征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房子剛賣了就拆遷
●房子賣了后拆遷可以要錢嗎
●房賣了遇到拆遷賠償問題
●房子賣掉后拆遷了,怎么辦
●房子賣了第二年拆遷可以反悔嗎
●賣出去的房子面臨拆遷
●房子賣了以后拆遷怎么辦
●房子剛賣掉就要拆遷
●剛賣完房子就拆遷
●房子賣了遇到拆遷怎么辦
●房子賣了沒過戶現在拆遷能拿補償款嗎
●房子賣了沒過戶現在拆遷能拿補償款嗎
●房子賣了沒過戶現在拆遷能拿補償款嗎知乎
●房子賣后未過戶拆遷
●房子賣了但房產證沒過戶,這種情況拆遷怎么辦
●房子賣了沒過戶可以收回來嗎
●賣掉的房子沒過戶還能要回來嗎
●房子賣了沒過戶還算有房子嗎
●賣出去的房子沒過戶還能收回嗎
●房子賣了還沒過戶房子應該屬于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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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章雯
內容審核:石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