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征收與補償辦法征用,征收補償標準和賠償方案有何區別應該如何理解,法律分析:征收補償標準和賠償方案的主要區別在于適用范圍和賠償標準。征收補償標準一般是針對政府強制征收或征用私人財產而制定的,包括土地、房屋等。賠償方案則是針對意外事故或其他
法律分析:征收補償標準和賠償方案的主要區別在于適用范圍和賠償標準。征收補償標準一般是針對政府強制征收或征用私人財產而制定的,包括土地、房屋等。賠償方案則是針對意外事故或其他侵權行為而制定的,包括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等。征收補償標準通常由政府部門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而賠償方案則由相關責任方或法院判決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四條:征收部門應當根據被征收財產的實際價值和市場價格,合理確定征收補償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條:因不可抗力、他人的行為或者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他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四條:因不可抗力或者被侵權人的過錯,導致損害發生的程度,應當視情節予以適當考慮。
綜上所述,征收補償標準和賠償方案的適用范圍和賠償標準存在一定的區別。對于征收補償標準,應當根據相關法規規定進行執行;對于賠償方案,則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裁定。在遭遇意外事故或侵權行為時,應當及時尋求法律援助,并依法予以維權。
征收補償方案包括的內容如下:1、土地補償費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2、青苗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3、附著物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4、安置補助費、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征地補償維權方式如下:1、征地糾紛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行政主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依法對該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并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行政行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通過行政救濟途徑解決行政爭議的一種方法;2、征地糾紛行政訴訟。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對具體行政行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訴,有人民法院進行審理并作出判決、裁定的司法程序;3、征地糾紛中的民事訴訟。在征地糾紛中,大多數進行的訴訟屬于行政訴訟,民事訴訟時為數不多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要走行政訴訟,有時候也可以走民事訴訟的程序,如對于非法占地的行為,從民事角度考慮我們可以起訴民事侵權,要求停止侵害、賠償損失、恢復原狀。對于已經簽訂征地補償協議,如果該協議簽訂過程中存在脅迫等手段,則從民事訴訟的角度起訴撤銷該協議。總而言之辦案子要開動腦筋不能死盯住行政訴訟,如果民事訴訟對我們更有利的話,則就應該設法走民事訴訟的程序。在征地糾紛中常發生的民事糾紛有:征地補償協議糾紛;土地侵權糾紛;土地承包經營糾紛;4、征地補償協調裁決。征地補償裁決也可以稱之為征地補償協調與裁決,是指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這是國家為減少、解決征地糾紛而推行的制度。機制可以分為兩個部分,一是協調,而是裁決,協調是裁決的前置,未經協調的不能進入裁決;5、征地糾紛聽證制度。征地糾紛聽證制度是指在土地征收糾紛中擬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決定,制定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時,主管部門組織聽證,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則,充分聽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保證其陳述意見、質證和申辯的權利的制度。它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主管部門依職權組織的聽證,一種是申請人申請才組織的聽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制定的依據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是為了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和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專門制定的法律法規。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一條 為了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第三條 房屋征收與補償應當遵循決策民主、程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
第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活動,保證房屋征收評估結果客觀公平,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評估國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和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價值,測算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以及對相關評估結果進行復核評估和鑒定,適用本辦法。
法律分析:具體包括以下補償:
1.土地補償費是因國家征用土地對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損失的補償。補償的對象是土地所有權人。
2.安置補助費是國家建設征用農民集體土地后,為了解決以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料并取得生活來源的農業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難所給予的補助費用。
3.青苗補償費是指征用土地時,對被征用土地上生長的農作物,如水稻、小麥、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損失所給予的一次性經濟補償費用。
4.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是對被征用土地上的各種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線、水渠等的拆遷和恢復費以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補償或者砍伐費等。
5.其他補償費是指除土地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外的其他補償費用,即因征用土地給被征用土地單位和農民造成的其他方面損失而支付的費用,如水利設施恢復費、誤工費、搬遷費、基礎設施恢復費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房屋征收拆遷補償方案是由房屋征收部門擬定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論證。
對于拆遷補償的相關情況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情況來進行處理,特別是對于拆遷補償中的補償標準的認定以及拆遷款的發放方式和時間上,必須進行明確的約定,并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來進行處理和認定。
一、被拆遷人該怎么做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無論是集體土地征收拆遷合適國有土地征收拆遷,雖然在符合法定條件下拆或者不拆被拆遷人已經說了不算,但對于怎么補償安置,法律還是賦予被拆遷人發言權的。既在當地擬定了補償安置方案后,必須在征收范圍內廣泛粘貼,征求被拆遷人的意見,如果被拆遷人提出意見,當地還必須就收集意見的情況和修改的情況進行公告公示。在舊城改造項目中,如果有多數人不同意補償方案,當地還必須召開聽證會聽取被拆遷人的意見。
由此我們建議,被拆遷人從以下幾個方面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如果當地沒有主動公示征收補償安置方案,有權向拆遷工作人員索要;
2、如果發現有張貼的補償安置方案征求意見,一定要發動大家積極提出意見,甚至可以聯合半數以上的被拆遷人簽名要求召開聽證會聽取被拆遷人的意見;
3、主動要求公開公示收集到的意見情況和修改情況,并要求說明未修改的原因;
4、如果當地拒不履行以上義務,或者方案里有明顯違法侵害被拆遷人利益的內容,那么被拆遷人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內提出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對補償方案進行司法審查。
拆遷補償方案主要是圍繞某一處拆遷之后,對被拆遷人作出相應補償、安置的一種方案。當然,就算是制定出來了方案,也還需要經過市、縣級人民政府的論證,同時還需要征求公眾的意見。不可能說制定了拆遷補償方案,那么就一錘定音,絕對是按照方案中的內容執行,畢竟制定的方案內容也有可能存在不合理、不合法的情況。
二、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協議的注意事項
1、審查簽訂合同的主體是否合法:和我們簽訂拆遷協議的一定要是拆遷人,具有法人資格,否則合同的簽訂會因為主體不明確、主體沒有承擔法律責任的能力而面臨無法履行的風險。比如拆遷指揮部、拆遷辦公室之類的機構,是不具備法人的主體資格的,拆遷一結束就撤了,找都找不著,更不要說以后履行的問題了。
2、合同的主要條款內容要明確:很多被拆遷人都是第一次經歷拆遷,在合同細節應當怎么約定沒有經驗,經常簽訂的合同內容不明確,導致以后的履行的過程中存在麻煩。
拆遷協議里比較重要必須明確的內容有:
第一、補償款的總金額及各項補償內容的具體明細,如果存在廠房出租的情況,這個各項補償內容的具體明細就尤為重要,這涉及到雙方以后分割拆遷補償款的份額確定。
第二、補償款的支付時間及支付方式。
第三、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積及具體位置、土地性質,因為地理位置決定了土地的區位價值,土地性質是住宅、工業還是商業也直接決定土地的價值,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明確的約定,在實際履行中很容易產生糾紛。
第四、如果簽訂補充協議,補償協議上的內容必須合法,與主合同條款不沖突,如果對主合同有重大改動,須明確約定以補償協議約定為準。
3、約定違約責任:一般來說,拆遷人答應的補償條件,尤其是落實到合同條款的補償條件,基本上都能實現,但是什么事情都是有萬一的,我們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也應該為可能出現的萬一提前防備,那就是明確約定違約責任,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也是從合同條款的角度去督促拆遷人今早的履行合同。
●征收拆遷補償法典
●《征地拆遷補償辦法》
●征收與拆遷補償條例
●征收拆遷補償標準
●征拆補償方案
●拆遷征收補償方案
●2020征拆補償標準
●拆遷征收政策
●征地拆遷補償項目
●征地拆遷補償管理辦法
●拆遷補償和征地補償
●拆遷補償和征地補償
●征地和拆遷補償費
●拆遷補償款和土地補償款的區別
●拆遷和征收的補償區別
●拆遷土地補償和房屋補償
●征收和拆遷補償哪個多
●征遷和拆遷補償哪個高
●拆遷補償和征收補償
●征地補償和拆遷補償的區別
●松江拆遷補償安置辦法2021,上海農村拆遷補償標準明細2021: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羅莊區2017年拆遷補償辦法,臨沂市區征地補償標準: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渝中區最新拆遷補償辦法,重慶市征地補償安置辦法2021: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蘇州新區拆遷補償辦法,蘇州拆遷補償辦法是什么: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禹城市區拆遷補償辦法,禹城市人社局什么時候拆遷: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瀘州市拆遷征地補償安置辦法,四川瀘州農村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標準明細2022: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拆遷土地怎么補償辦法,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拆遷補償標準: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山東省拆遷安置補償暫行辦法,濟南市國有土地征收與補償實施細則: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農村宅基地拆遷補償辦法,農村房屋拆遷宅基地如何補償: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肥西縣拆遷補償安置管理辦法,肥西農村拆遷補償標準: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杭州土地拆遷補償辦法,余杭區拆遷補償標準 :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租賃期內的門面拆遷補償辦法,租的門面房拆遷補償標準: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太原市2017年拆遷補償辦法,太原最新征地補償標準: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汶上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山東省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今日房屋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韶關市集體土地拆遷補償辦法,2020韶關市征地補償新標準都包括什么項目: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惠濟橋拆遷安置補償辦法,惠濟區牛莊部分拆遷都拆哪: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南陽新區拆遷補償辦法,南陽四改一拆是哪四改: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海門拆遷補償辦法,海門拆遷補償詳細清單: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陜西新拆遷補償辦法,陜西省農村房屋拆遷補償規定是什么: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新鄭市農村拆遷補償辦法,河南省鄭州市新鄭市征地補償標準: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拆遷征收與補償辦法征用,《征地拆遷補償辦法》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鄭軍峰
內容審核:范美華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