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區科學技術廳,新疆自治區科學技術廳職能信息,聯系電話:0991-3835353網站地址:進入網上辦事大廳辦公地址:烏魯木齊市科學一街353號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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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7號),設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科學技術廳(以下簡稱自治區科技廳),為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自治區科技計劃項目的課題承擔單位由審批確定改為專家評審確定,相關工作交給事業單位或社會中介組織;將科技成果評價工作交給事業單位或中介組織。
(三)加強自治區科技進步工作的組織管理和統籌協調職責,優化科技資源配置。
(四)加強自治區科技重大專項組織實施綜合平衡的牽頭職責,推進區域創新體系建設。
(五)加強科技支撐計劃項目課題的實施管理、科技成果推廣和技術市場的具體管理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牽頭擬訂自治區科技發展規劃、政策,起草有關法規規章草案,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組織制訂自治區重點基礎研究計劃、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和科技支撐計劃,負責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自治區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自治區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和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對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重大調整提出意見。
(四)負責編制和實施自治區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基地計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創新基地建設規劃,參與編制自治區重大科學工程建設規劃,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推進自治區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五)制定政策引導類科技計劃并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自治區高新技術產業化政策,指導自治區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
(六)組織擬訂自治區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制訂相關措施和辦法,加強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自治區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應用示范,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八)研究提出自治區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審核相關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優化科研機構布局。
(九)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 優化科技資源配置。
(十)負責自治區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自治區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十一)制定自治區科普規劃和政策,擬訂促進技術市場、技術中介組織發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辦法,負責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管理。
(十二)組織擬訂自治區對國外和港澳臺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指導相關部門對國外和港澳臺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三)承辦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其他事項
(一)與科學技術部建立工作會商機制,共同組織實施“全國科技支疆行動”,動員全國科技力量和成果與我區實現對接,加快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
(二)建立科技工作重大問題會商與溝通機制。自治區科技廳與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教育廳、財政廳等部門建立會商與溝通機制,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優化科技資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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