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府拆遷補償標準2025,浙江棚戶區拆遷賠償標準明細,浙江棚戶區拆遷賠償標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房屋補償根據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按平方米單價計算房屋補償費用。具體來說,草房每平方補償1900元;磚瓦房每平方補償2400元;搗制或
浙江棚戶區拆遷賠償標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房屋補償
根據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按平方米單價計算房屋補償費用。具體來說,草房每平方補償1900元;磚瓦房每平方補償2400元;搗制或預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補償2800元;樓房(兩層以上)每平方補償3300元。
二、其他補償
院內土地補償:對宅基地院內的土地進行補償。
院外小菜地補償:對宅基地院外小菜地進行補償。
裝飾裝潢補償:包括吊頂、地板、門窗、墻紙、墻磚、吊燈、馬桶、灶臺等的補償。
地上(下)附著物補償:包括禽舍、水井、地坪、院墻、院內花草樹木、空調、水電表移裝、鋁合金等的補償。
異地安置補助費:每戶2萬元,包括宅地、配套設施、租房費等。
此外,還有搬家費和搬遷獎,搬家費是指搬家產生的車輛費,搬遷獎則是對積極響應搬遷的農戶給予的獎勵。
總的來說,浙江棚戶區拆遷賠償標準明細涵蓋了房屋補償、院內土地補償、院外小菜地補償、裝飾裝潢補償、地上(下)附著物補償、異地安置補助費以及搬家費和搬遷獎等多個方面。這些標準旨在確保被拆遷戶能夠得到公平合理的補償,以維護其合法權益。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補償標準可能會因地區和時間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因此,在實際操作中,應根據當地政府的最新政策和規定來確定具體的補償標準。
房屋重置價格=前期工程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小區配套費。前期工程費用包含招標代理服務費、工程造價咨詢服務費、必須發生的各項檢測費、前期測繪費等建設管理其他費,工程監理費,勘察設計費、環境影響評價費、節能評估費、場地準備及臨時設施費、高可靠性供電費等。小區配套費包含:道路、景觀綠化、室外給排水、電力、燃氣、路燈照明、消防、有線電視、弱電、智能安保、交通設施、標識標牌、垃圾中轉及公廁等。配套不齊全的房屋及廠房的配套費按實際發生情況計算。裝修補償標準由評估機構以市場評估確定(一)二環以內每平方米每月9元;(二)二環以外每平方米每月8元。被征收人住宅房屋征收臨時安置費每戶每月少于375元的,按375元計算。宅基地安置臨時安置費期限計算至取得安置宅基地后十個月止。房屋建筑面積100平方米(含)以下的,搬家費按每戶2000元補償;超出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平方米4元增加搬家費。房屋建筑面積100平方米(含)以下的,搬家費按每戶2000元補償;超出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平方米4元增加搬家費。農村房子拆遷補償標準1、草房每平方米補償1900元2、磚瓦房每平方米補償2400元3、搗制或預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2800元4、樓房(二層以上)每平方米補償3300元5、地上(下)附著物使用等價補償標準6、異地安置補助費(包括宅地、配套設施、租房費等)每戶2萬元法律依據搬遷費、固定設施補償費依據《金華市區2022年國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補償標準》金市建〔2022〕45號文件規定,臨時安置費減半依據《市區征收集體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試行)》金政辦發〔2021〕24號文件規定
杭州拆遷補償標準具體如下: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加上被拆遷房屋;4、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以及建制雖然不撤銷,但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問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具體計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5、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范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并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政府征地拆遷流程具體如下:1、實地放線定界,發布拆遷公告,召開動員會,委托拆遷公司。國土分局會同用地單位聯系市工地勘測規劃院按照經批準的勘測定界圖和選擇意見書實地放線定界;征地拆遷工作專班擬定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并進行公告,組織被征地拆遷人員召開征地拆遷動員會。政府征收小組委托拆遷公司;2、入戶清點丈量。拆遷公司受政府及工程指揮部委托入戶清點丈量,被拆遷戶在原始調查登記表上簽字確認;拆遷公司對入戶調查的數據分戶進行整理,建立電子表格;3、協助征收小組對拆遷戶作動員談判工作。4、合法面積認定。征收小組工作人員共同認定被拆遷房屋的合法面積及還房面積。特殊情況處理程序:被拆遷戶書面情況說明,村委會簽署明確意見,征收小組集體研究;5、套價核算。拆遷公司根據實地清點丈量數據和征收小組確認的合法面積,進行套價核算,建立電子表格;6、征收小組確認。征收小組工作人員在套價核算表上簽字確認;7、被拆遷戶簽字確認。被拆遷戶在測算表上簽字確認。如有錯漏,由拆遷公司補充調查,征收小組人員實地核實。拆遷公司建立增補或更正表格,征收小組工作人員在該表上簽字確認后,交被拆遷人簽字確認;8、拆遷補償公示。政府將被拆遷戶拆遷補償標準、補償金額、被拆房屋合法面積、還房面積等進行公示;9、簽訂協議。拆遷公司與被拆遷人簽訂《拆遷補償協議書》,政府征收小組與被拆遷人簽訂《還房協議書》、《搭住費協議書》等;10、支付補償費、交房。資金管理部門將房屋拆遷補償費支付給被拆遷戶,被拆遷戶上交土地使用證、交被拆遷房屋。綜上所述,各市、縣政府要按照適度提高、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原則,依據有關規定,全面開展征地補償標準調整、公布和實施工作。【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1、草房每平方米補償1900元2、磚瓦房每平方米補償2400元3、搗制或預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2800元4、樓房(二層以上)每平方米補償3300元5、地上(下)附著物使用等價補償標準6、異地安置補助費(包括宅地、配套設施、租房費等)每戶2萬元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公式1、房屋拆遷補償=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2、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參照當地普通住宅指導價,由區縣人民政府參照一定時間、一定區域內普通商品房住宅均價、城市規劃等綜合確定。3、拆遷中認定的宅基地面積應經合法批準、切不超控制標準;4、房屋重置成新均價是指一定時間、一定區域內的被拆遷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價。具體標準由區縣政府按照前述區域內農村房屋建設情況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內確定。戶均安置面積,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體標準由區縣政府根據當地農村經濟水平、農民居住情況確定。二、農村房子拆遷如何補償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2、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3、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拆遷補償 (1)農村草房補償1900元/平米; (2)磚瓦房補償2400元/平米; (3)磚砼結構房屋補償2800元/平米; (4)二層及及以上樓房補償3300元/平米。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費用;第二、由于征收房屋導致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費用;第三、由于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費用。市縣級的人民政府通常需要制定相應的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進行適當的補助和獎勵。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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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史雯
內容審核:陳博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