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農村公益事業房屋拆遷補償2025,公益事業征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公益事業征地補償標準主要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用。這些費用旨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水平和長遠生計。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根據《中華人民共
公益事業征地補償標準主要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用。這些費用旨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水平和長遠生計。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時,會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
對于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補償標準同樣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其中,對農村村民住宅的補償,應遵循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
三、社會保障費用
此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還應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這些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總的來說,公益事業征地補償標準是一個綜合考量多種因素的復雜體系,旨在確保被征地農民的權益得到充分保障。如需了解更具體的補償標準,建議咨詢當地相關部門或專業律師。
公益性征地補償標準是:按照“同地同價”的原則進行補償,也可參考當地公布的區片綜合地價進行補償。征地補償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對農民集體所有建設土地或棚戶區實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各地不能強行實施征地,對于群眾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須妥善予以解決。
一、征地補償費用項目有哪些?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著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二、征地糾紛怎么處理?
1、針對集體土地的征地糾紛,如果被征收人對征地方案有意見,應當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經過征地前的告知、聽證、征地公告發布及補償安置方案發布后公告期內及時提出意見,并要求舉行聽證,如果經過上述程序救濟之后,仍對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請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如果裁決后仍不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2、針對國有土地的征地糾紛,首先征地機關在征求公眾意見的時候,被征收人就應當針對有異議的部分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在征地機關作出征收決定發布公告期間,如果對征收決定有異議,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如果仍未能達成補償安置協議,發布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可以依據征收補償方案向被征收人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針對上述補償決定,被征收人仍有權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一般情況下,公益事業用地是可以劃撥供地的,參見《劃撥用地目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令第9號)。對比后,如果屬于劃撥供地的,用地單位需支付的費用為:征地補償費及地上建遷補償費后。前述費用為征地拆遷成本,所以,國家是將土地征為國有后無償提供給用地單位使用,不收取任何增值收益。
上述征地拆遷補償標準,一般按照“同地同價”的原則進行補償,也可參考當地公布的區片綜合地價進行補償。
征用耕地的,按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5位補償(其中土地補償費9倍,安置補助費6倍),畝產值按文件確定的標準執行,具體的補償標準為:旱地每畝1.8萬元,水地每畝3萬元,菜地每畝4.5萬元。青苗和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標準按《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05號令)的有關規定執行。
一、征地補償方案是怎么制定的?
征用土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并將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準的征用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征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征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征用土地方案的實施。征用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法律分析:政府進行公益拆遷的時候,是不能以公益拆遷為名,實施強拆行為的,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后才能拆遷。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法律分析: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八條 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一、征地補償方案是怎么制定的?
征用土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并將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準的征用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征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征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征用土地方案的實施。征用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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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關于農村公益事業房屋拆遷補償的文件,村集體公益事業用地補償辦法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孟博涵
內容審核:鄧海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