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拆遷房屋補償最新規定2025,朔州市平魯區拆遷范圍,朔州市平魯區拆遷范圍是指對該區域內建筑設施進行拆除和搬遷。拆遷過程涉及到土地征收、安置補償等問題,需要依據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朔州市平魯區拆遷范圍是指在朔州市平魯區內拆除和搬遷不符
朔州市平魯區拆遷范圍是指對該區域內建筑設施進行拆除和搬遷。拆遷過程涉及到土地征收、安置補償等問題,需要依據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
朔州市平魯區拆遷范圍是指在朔州市平魯區內拆除和搬遷不符合城市規劃或者國家標準的建筑設施。這個過程中會涉及到土地征收、安置補償、房屋拆遷等多個方面的問題,需要依據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在拆遷過程中,相關部門需要根據《城市房屋拆遷與補償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開展工作,包括:1. 依法實施土地征收:拆遷需要依據法律程序實施土地征收,并向拆遷人(單位)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貼。2. 合理確定房屋補償標準:拆遷涉及到房屋的補償問題,需要依據規定的標準進行補償,確保被拆遷人(單位)合法權益不受損害。3. 安置補償:對于因拆遷失去住房的人員,需要根據相關規定予以安置,并支付相應的補貼。4. 合法、公正、透明的拆遷程序:拆遷工作必須依法依規進行,過程中需要保障當事人的知情權、參與權、申訴權等合法權益。
拆遷過程中出現賠償不公或強制拆遷等問題如何維權?如果在拆遷過程中出現賠償不公、強制拆遷、拆遷補償不足等問題,當事人可以先向有關部門提出投訴或申訴。如果處理結果仍然無法滿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平魯區拆遷范圍是涉及很多權益的大事,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希望各有關部門在開展拆遷工作時,嚴格依法依規,充分尊重當事人的利益和意愿,并積極采取措施,確保被拆遷人(單位)得到公正合理的補償和安置。
【法律依據】:
《城市房屋拆遷與補償條例》第十一條 拆遷補償應當按照政府規定的拆遷補償標準,被拆遷房屋的實際面積、實際價值和被拆遷房屋所在地段的位置等因素確定。
法律解析:
朔州市平魯區拆遷范圍是指在朔州市平魯區內拆除和搬遷不符合城市規劃或者國家標準的建筑設施。這個過程中會涉及到土地征收、安置補償、房屋拆遷等多個方面的問題,需要依據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在拆遷過程中,相關部門需要根據《城市房屋拆遷與補償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開展工作,包括:1. 依法實施土地征收:拆遷需要依據法律程序實施土地征收,并向拆遷人(單位)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貼。2. 合理確定房屋補償標準:拆遷涉及到房屋的補償問題,需要依據規定的標準進行補償,確保被拆遷人(單位)合法權益不受損害。3. 安置補償:對于因拆遷失去住房的人員,需要根據相關規定予以安置,并支付相應的補貼。4. 合法、公正、透明的拆遷程序:拆遷工作必須依法依規進行,過程中需要保障當事人的知情權、參與權、申訴權等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城市房屋拆遷與補償條例》第十一條 拆遷補償應當按照政府規定的拆遷補償標準,被拆遷房屋的實際面積、實際價值和被拆遷房屋所在地段的位置等因素確定。
法律主觀:1、各項 征地補償費 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 征地補償 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政府征收農民土地,應有合法項目,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被征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征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原則的征收行為都屬于違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信息公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 訴訟 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
一、征地補償含義
征地補償標準是指在市鎮行政區的土地根據政府總體規劃確定的用地范圍內,依據土地類型、土地年產值、土地區位登記、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系、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據片區劃分用于征地補償綜合計算的標準。山西省朔州市征地補償標準是在國家標準下制定。
二、征地補償標準制定依據
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布。我國法律規定各地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征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征地補償水平。如今實施的征地補償標準已超過規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時調整,將不予通過用地審查。各類具體的價格補償標準由區縣物價局依據當地經濟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況進行定價。山西省朔州市征地補償標準是根據上面的經濟水平決定。
“征地補償是指房屋征收部門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依照我國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的規定,在征收國家集體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時,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三、補償費用項目
1、土地補償費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著物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四、補償標準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一、山西朔州征地拆遷賠償多少錢,標準明細
(一)拆遷安置補償費
1、征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二)其他稅費
1、耕地占用稅,按每平方米2元計算。
2、商品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按每畝1萬元計算。
3、征地管理費,按征地總費用的3%計算。由國土資源部門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4、耕地占補平衡造地費,平均每畝4000元,統籌調劑使用,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監督驗收。
(三)國有土地房屋賠償方式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1、首先是房屋價值補償
標準是按不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的市場價格,并請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
2、其次是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用
具體數額各市一般都已確定具體數額及計算方式,詳見各地出具標準。還有房屋裝修補償費用,這也是先由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3、房屋拆遷安置費
計算標準一般是:(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集體土地房屋賠償方式
農村村民住宅可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
1、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
2、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3、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注:拆遷補償沒有統一的標準。總的補償原則是不降低原來的生活居住水平和條件,應當有適當地改善和提高。具體的方案和標準要結合當地的政策或項目的方案來決定。
二、根據公共利益需要,哪些情形下,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征收決定?
根據公共利益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1)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2)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3)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4)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5)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如何處理
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城鄉規劃、住房建設、國土資源等相關部門依法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未經登記的建筑認定和處理結果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七日。
當事人對認定和處理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公示期內提出,做出認定和處理的部門應當進行核實并作出處理決定。
一、山西朔州拆遷安置賠償費用多少,拆遷政策是什么
(一)拆遷安置補償費
1、征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二)其他稅費
1、耕地占用稅,按每平方米2元計算。
2、商品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按每畝1萬元計算。
3、征地管理費,按征地總費用的3%計算。由國土資源部門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4、耕地占補平衡造地費,平均每畝4000元,統籌調劑使用,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監督驗收。
(三)國有土地房屋賠償方式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1、首先是房屋價值補償
標準是按不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的市場價格,并請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
2、其次是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用
具體數額各市一般都已確定具體數額及計算方式,詳見各地出具標準。還有房屋裝修補償費用,這也是先由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3、房屋拆遷安置費
計算標準一般是:(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集體土地房屋賠償方式
農村村民住宅可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
1、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
2、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3、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注:拆遷補償沒有統一的標準。總的補償原則是不降低原來的生活居住水平和條件,應當有適當地改善和提高。具體的方案和標準要結合當地的政策或項目的方案來決定。
二、補償決定應當載明哪些內容?
補償決定應當明確下列內容:
(1)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
(2)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址、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
(3)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過渡期限;
(4)給予被征收人貨幣補償或者產權調換選擇情況;
(5)對被征收人的補償金已在銀行專戶存儲的情況;
(6)作出補償決定的依據、理由;
(7)被征收人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和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事項;
(8)其他事項。
三、以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依法進行房屋征收工作的應當如何處理?
依據條例規定,采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依法進行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朔州市拆遷房屋補償最新規定文件
●朔州市拆遷房屋補償最新規定公告
●朔州市拆遷補償標準
●朔州市拆遷房屋補償最新規定標準
●朔州拆遷2020
●朔州市2021拆遷地方
●朔州最新拆遷項目
●朔州市朔城區拆遷
●朔州市拆遷辦
●朔州拆遷城市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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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毛同延
內容審核:黎雪雁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