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福建省林先生訴漳州市平和縣人民政府改變原行政行為的行政復議決定一案開庭公告時間:2025年4月15日09:00地點: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告:...
時間:2025年4月15日09:00
地點: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
原告:林先生
被告:漳州市平和縣人民政府
辦案事由:改變原行政行為的行政復議決定
辦案律師:李站波律師(王有銀律師團隊律師)
電話:400-1598098 郵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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