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羅房地產拆遷補償,博愛縣征地補償標準是由哪些項目構成,征地補償標準主要由以下幾個項目構成:一、土地補償費土地補償費是針對被征收土地本身的補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
征地補償標準主要由以下幾個項目構成:
一、土地補償費
土地補償費是針對被征收土地本身的補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時會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安置補助費
安置補助費是為了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而支付的補助費用。同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收農用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也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來確定。
三、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地上附著物包括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等不可移動的附屬設施,青苗則是指被征收土地上的農作物。這些都需要給予相應的補償,以保障被征地農民的財產權益。補償標準同樣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四、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
為了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這部分費用也是征地補償標準的重要組成部分。
博羅縣征地補償包含的項目有:土地補償費;土地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等。
一、征地補償費用項目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著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二、征地補償標準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政府征收農民土地,應有合法項目,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被征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征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原則的征收行為都屬于違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信息公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
山東省人民政府公布《關于調整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批復》,《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由省國土資源廳統一印制下發,自2016年1月1日起執行將山東省濱州市博興縣最新征地補償標準分享給大家:山東省濱州市博興縣土地共有三類:一類區片區片范圍:東邊界為城東街道東邊界,西邊界為縣界,南邊界支脈河,北邊界為城東街道北邊界。補償標準:區片價:53000元/畝;基本農田:63600元/畝;建設用地:53000元/畝;未利用地:42400元/畝。二類區片區片范圍:小清河以南(規劃區外區域)。補償標準:區片價:52000元/畝;基本農田:62400元/畝;建設用地:52000元/畝;未利用地:41600元/畝。三類區片區片范圍:小清河以北,除一類區片以外部分(規劃區外區域)。補償標準:區片價:51000元/畝;基本農田:61200元/畝;建設用地:51000元/畝;未利用地:40800元/畝。提醒各位被征收人:以上補償標準僅包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用,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由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調整并公布,與征地區片綜合地價配套實施。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第三條
房屋征收與補償應當遵循決策民主、程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博羅縣征地補償包含的項目有:土地補償費;土地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等。
一、征地補償費用項目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著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二、征地補償標準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政府征收農民土地,應有合法項目,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被征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征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原則的征收行為都屬于違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信息公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
博羅縣征地補償包含的項目以以及具體的解釋當地的政府都做了詳細的規定,并且對于每一項征地補償給予的補償金額的計算方式標準也都給出了詳細回答。近些年博羅縣政府對農民的征地補償問題非常的重視,對于相關的問題也一直在做不斷地修訂和優化。
法律分析:1、土地補償費。土地補償費一般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3、青苗補償標準。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于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對于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4、其他附著物的補償標準。征收土地需要遷移鐵路、公路、高壓電線、通訊線、廣播線等,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進行協商,編制投資概算,列入初步設計概算報批。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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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穆世
內容審核:劉鵬飛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