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干擾補償政策,遭遇強行野蠻拆遷該如何維權,1、思想上牢記:遇到違法暴力拆遷時,盡量不要與違法拆遷的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或者其雇用的社會閑散人員發生正面沖突。發現有暴力拆遷或者偷拆時一定要先報案,要求公安機關來給予幫助,保留好相關的證據
1、思想上牢記:遇到違法暴力拆遷時,盡量不要與違法拆遷的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或者其雇用的社會閑散人員發生正面沖突。發現有暴力拆遷或者偷拆時一定要先報案,要求公安機關來給予幫助,保留好相關的證據材料備用。
2、忍無可忍、還得再忍。有的地方拆遷人員采用到拆遷現場搞小摩擦,制造事端的手段誘使被拆遷人激怒,搞出點打架斗毆、尋釁滋事等案件后,通知警察抓人。輕點治安拘留,重的刑拘,逼迫當事人就范。
3、無需再忍。律師主張、建議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但是當違法拆遷行為及傷害被拆遷人的行為正在進行時,可以正當防衛。
一、遇到暴力拆遷有效的解決辦法有哪些
暴力拆遷是指采用暴力手段強制進行征地拆遷的行為。常見的暴力拆遷行為包括停水、停電、放狗、放蛇、白天私闖被拆遷人住宅進行打砸,夜晚干擾被拆遷人正常休息等。遇到暴力拆遷,首先不要以暴制暴,常言說好漢不吃眼前虧,拆遷方之所以采取暴力逼拆手段,就是為了讓我們忍不住出手,他們好惡人先告狀,所以,遇到暴力拆遷,我們一定要保持冷靜,要相信邪不壓正。其次,對于事實清楚的暴力拆遷行為,我們要第一時間固定拆遷方暴力拆遷的證據,如錄音、錄像等,為將來通過法律途徑維護權利奠定基礎;再次,對于暴力拆遷行為導致被拆遷人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應當及時報警并錄音,要求警察查處,警察不出警或查處不力的,應當及時檢舉。最后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拆遷補償差距很大又遭遇到暴力拆遷的情況,那就說明沒得談了,這個時候,如果想要爭取提高補償,已經到了啟動法律程序的關鍵時刻,不能再猶豫了。
二、房屋拆遷需要哪些證件
(1)房屋拆遷首先相關拆遷文件要齊全。(建設項目批準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存款證明等;)
(2)房屋拆遷需要有拆遷許可證,拆遷公告(現公布)。(30日內進行審查,頒發拆遷許可證。)
(3)房屋拆遷的拆遷人委托評估【發送評估報告及通知(5日)】。
(4)結合市場確定附屬物價格。
(5)房屋拆遷需要制定拆遷補償細則。
(6)房屋拆遷要做好宣傳/講解政策。
(7)房屋拆遷要與被拆遷人反復協商,做工作。
(8)房屋拆遷需簽定拆遷補償協議。
(9)房屋拆遷對未達成協議的,由當事人一方申請行政裁決。(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裁決申請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被拆遷房屋權屬證明材料及土地使用證;被拆遷房屋估價報告;對被申請人的補償安置方案;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協商記錄;未達成協議的被拆遷人比例及原因。】
(10)受理裁決先期工作【行政裁決書副本及答辯通知書,是否同意聽證會通知,聽證會通知書(7日內)】調解/聽證(專家委員會鑒定評估價格)。
(11)下達房屋拆遷裁決書(15天)。(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依法申請復議或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裁決到期之日下達聽證會通知書(7日內)。
(12)申請強制拆遷。(行政強制拆遷申請書;裁決調解記錄和裁決書;拆遷人的安置意見;被拆遷人不同意拆遷的理由;被拆遷房屋的證據保全公證書;給被拆遷人提供的臨時安置周轉用房權屬證明和補償資金提存證明;關于對被拆遷人實施強制拆遷的請示)
(13)縣政府下達限期遷出決定書(15天)。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32條規定:采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依法進行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法律分析:
1、遇到違法暴力拆遷時,盡量不要與違法拆遷的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或者其雇用的社會閑散人員發生正面沖突。發現有暴力拆遷或者偷拆時一定要先報案,要求公安機關來給予幫助,保留好相關的證據材料備用。
2、有的地方拆遷人員采用到拆遷現場搞小摩擦,制造事端的手段誘使被拆遷人激怒,搞出點打架斗毆、尋釁滋事等案件后,通知警察抓人。輕點治安拘留,重的刑拘,逼迫當事人就范。
3、律師主張、建議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但是當違法拆遷行為及傷害被拆遷人的行為正在進行時,可以正當防衛。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一條 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被拆遷人對拆遷補償方案有異議的,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也可以先申請行政復議。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三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四條 被征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強制拆遷房屋的維權方式如下:1、首先要考慮和拆遷方進行協商處理,因為協商的方式相對來說更加簡單便捷,對于拆遷雙方的時間也可以更大限度的節省。同時,要注意的是,在進行協商之前,被拆遷方應當對于自身遇到的問題以及相關規定進行充足的了解,以保證自身在協商時有足夠的理由;2、如果協商不成,可能就需要通過法律渠道來進行解決;3、拆遷方認為自己得到的補償不合理的情況下,可以在得知結果起60日之內向政府提請行政復議,如果對于最終的行政復議決定還是不服就需要向當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通過訴訟方式來進一步解決,但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時效應該是在6個月之內。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七條任何組織和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都有權向有關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有關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舉報應當及時核實、處理。第六條上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下級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監督。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財政、國土資源、發展改革等有關部門,加強對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工作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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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何小
內容審核:范美華律師